近日,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检查组一行莅临我厂,依据消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CCCF-CPRZ-21:2025,对我司获证产品——低倍数空气泡沫产生器(认证单元:PCL8,涵盖型号PCL4、PCL16、PCL24)进行了现场监督检验。
作为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后的重要监管环节,此次检查聚焦产品一致性与生产工艺稳定性。5月22日,检查组深入生产车间与成品库房,对照型式试验报告,仔细核对了产品结构、关键零部件及铭牌参数,并严格按照GB20031-2024标准对产品性能进行了现场测试。
经严格评定,我司生产体系运行规范,产品质量符合认证要求。
此次顺利通过国家级检测机构的飞行检查,不仅是对我司品牌质量管理体系的高度认可,更是对产品可靠性的权威背书。未来,我司将持续坚守安全底线,为消防行业提供更优质的灭火设备。.png)
.png)
